周其仁:民贫国衰 民富国强
最近关于“国退民进”还是“国进民退”有很多讨论,引起大家关心。我看到对这个问题的讨论,有两个层面。
一是对事实的认定,也就是中国这些年来究竟是不是发生了“国进民退”这么一回事。当然有很多不同角度的观察,得出的结论也不尽一致。以我比较关注的土地问题而言,国进民退是存在的。因为宪法规定,所有城市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,所以城市化加速,城市的范围扩大,政府就把更多农民的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。这当然是国有土地在增加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减少。这是财产存量方面的变化。第二个层面就是评价。如果事实上发生了国进民退,或者没有发生,那么到底应该还是不应该,好还是不好,这涉及到价值观,看法的分歧就更大了。
但是还有一个层面的问题,讨论得比较少。那就是无论是国进民退存不存在,好还是不好,都有一个基本概念的含义,即何谓“国”,又何谓“民”?目前流行的讨论,是把“国”与“民”在概念上对立起来处理。似乎在这个“国”里面,完全没有“民”的因素;而“民”的概念,也可以彻底排除“国”的成分。我认为,这样的概念本身就是问题。当我们用这样的概念来概括可观察的现象,并加以价值评判的时候,容易把具有实质意义的问题忽略掉。当然,对这个概念的讨论不仅仅涉及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,自己前几年也没有想得很清楚。
总编致辞里,不是提到一句“江山社稷”吗?那可不是舶来品,而是地地道道的中国文化。什么是江山社稷?“江山”是领土,社稷是人群中的一套仪式,其中 “社”代表土地神,“稷”代表谷神。社稷就是祭祀土地神和谷神的仪式。为什么要祭祀?答案是农业文明靠土地和谷物养人,所以祭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还是黎民百姓,是国民的安康、富裕与财富。孟子的名言大家熟悉,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”。在那么早先的时候,就把这个关系梳理得如此清楚。在这个传统里,任凭君权多么高高在上,官位多么显赫,政府多么强大,在政治伦理上还是要排到民和社稷的后面。这是中国思想文化传统的精华,一脉相承、发扬光大到当代。“为人民服务”是这样的理念,权为民所用、权为民所赋,也是这样的理念。
我认为也许可以把“国”的概念,理解为三个元素的合并。第一是一定幅员的领土,第二是人民,第三是人群得以组织起来的典章制度,其中包括管理众人之事的政治、政府与行政。加到一起,江山人民社稷三位一体,才算完整的国家概念。没有民只有官和政府的国家,在历史上和现实里都站不住,因此在概念上也站不住。这是说,我们有理由拒绝没有人民的国家概念。在公共政策讨论的顶层架构里,最需要严格推敲的基本概念,就是国家。这个概念出了岔子,一系列问题都会歪,跑偏就严重了。
具体来看,“国进民退”本来要讨论的是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比例及其变化。既然有国有企业,它要增加竞争力、发展壮大、做大做强,当然是题中应有之义。总不能要求把国有企业做小、做差、做垮吧?问题是,什么是国有企业?按照国资法的规定,国企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企业,所有者是全国人民。过去叫全民企业,反映的就是这个性质。既然全国人民是所有者,当然全国人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“出资人”。但是全国人民怎样才能充当所有者和出资人?13亿人,上哪儿开会?怎么掌握情况、做出判断和决策?这里有巨大的信息成本。目前的解决办法是人民把国企委托给国家机关,这就是国资委。所以准确地说,国资委是“代为履行”出资人的职责。从经济关系分析,那也是一类委托与受托的关系。
讨论国资委设立的时候,记得也有过这样的构想,就是要把这个受全国人民之托打理国企的机构设在人大,不要放到政府里面。那样的话,国资委直接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,接受人大的监督。这里最关键、也是最敏感的问题,是国企的活动范围可以覆盖国民经济的哪个部分,以及国企有没有权力禁止、限制人民自己组织的企业进入同一个市场?这并不是政府的行政事务,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来讨论、表决和立法。但是,最后国资委还是设在了政府,还是以行政权力来履行出资人职责,其主要任务、目标和考核又偏重于盈利和做大做强,利润分配还不受同朝为官的其他政府部门的节制。这样,随着国企的经营业绩越来越好,国进民退的疑虑就来了。
第二个问题是税制。税的经济性质是纳税人付给政府钱,以此来购买政府的服务。税收之所以需要强制征收,为的是防止和杜绝一部分人可能的“搭便车”行为倾向。但政府机关不可因为强制执行力在手,就自行决定税的种类和税负的轻重。可是,我们很多税现在还是行政部门直接定,自编自导自唱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。大家看最近进口流量变大,因为很多消费品在境外买便宜,老百姓和民企中总有人很灵敏,代购活动就起来了。作为海关当然要维持所有进口税制的公正,但为了所谓的计算方便对每台带入的iPad一律抽1000块的税,是讲不通的。这不是技术性的小问题,而是涉及到人民和行政部门之间的重大关系。问题是我们常常把这种重大问题看得很轻,出手的时候也比较随便。
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我还有一个多少年的经验,就是不要轻易提加税的建议。因为那是最容易被吸收的一种意见。倒不是说不需要增加税种,但只加税不减税怎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?讲了那么多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,要增加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,可是加税建议很容易变成政策,减税就非常难,结果还不是与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的目标越走越远?所以我后来说,谁提一条加税建议,就请他同时提一条减税建议;政府出台一项加税政策,就同时考虑一条减轻税负的政策,以保证总税负不会脱离经济情况而不断地加重。
最近还有一个问题是通胀抬头,那是流通中的货币过多的必然结果。从国家制度层面看,央行动用基础货币的权力受到什么样的实际制约,这是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。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,基础货币记在央行的负债项下。那是央行对谁的负债?简单讲,那些法定储备金是央行依法对商业银行的负债,而商业银行的钱又来自对储户的负债。另外一部分基础货币,即发行的货币,则是对全体持币人的负债。那么,央行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扩大负债?又受什么节制?这是比日常的货币政策更根本的问题,也就是央行的独立性问题。美联储主席常常要到国会山上去报告情况、接受咨询,反映的就是这个关系。中国的国情不同,但动用基础货币时,譬如拿基础货币大手买入外汇,一下子就扩大了央行的总负债,就需要一套合理而严格的约束机制。否则,基础货币发多了,物价上了房,就不纯粹是技术性的问题了。
最后,涉及到人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制,要有公开的、严格的程序来加以决定。如最近的调控,像限制购房、购车等等。情况紧急,有人买了很多房,有人买不起房,老百姓为房价问题而分裂,所以要出台政策。但是涉及到老百姓基本权利的事项,包括可以买什么、不能买什么,这是很基本的权利。出台限制性政策就要比较慎重,要经过很长时间的讨论和严格的程序。或者就是短期的、临时的,划清时间范围。否则人民会觉得行政权的行使没准儿,说情况紧急可以限这个限那个的。一旦把这些没准的行为纳入预期,大家的行为和市场就可能紊乱,长期代价就大了。
小结一下。我认为合适的国家概念以人民为本位,加上领土、主权和典章制度。这样来看,民是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国无民不立,民贫国必衰,民富国才强。
(本文原载于《经济观察报》,作者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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